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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原《拆迁条例》规定的拆迁人不是政府,而是取... 查看详情 >>
裁判要旨洛阳市人民政府组建的指挥部在2002年组织有关部门对陈某某房屋及附属物实施拆迁,违反法定程序,该强拆行为已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洛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确认违法。... 查看详情 >>
裁判要旨在一个行政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并已经启动行政赔偿程序时,当事人不能重复或者交叉运用救济手段,再行寻求行政补偿。因此,在征收拆迁范围内房屋被非法强制拆除后,原有的补偿问题可依... 查看详情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 查看详情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被申请人。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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