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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复议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因为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是为了撤销对己不利的行政行为。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或适当的过程中,... 查看详情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须有司法保护之必要。对于撤销之诉的目的,在于解除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行政行为的效力如果存在,当事人即有提起撤销诉讼的实在利益... 查看详情 >>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再审申请人达某系认为再审被申请人某县人民政府未依法对其登记安置房而提起本案诉讼。在诉讼类型上,本案诉讼属于履行法定职责之诉,即请求判令行政机关作出特定行政行为... 查看详情 >>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行政复议决定是复议机关居中行使准司法权进行的裁决,且行使着上级行政机关专业判断权,人民法院对行政复议决定判... 查看详情 >>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再审申请人提起本案诉讼,诉讼请求为“责令被告依法对原告《致某省人民政府关于现居住公房包括自管公房职工参加房改请求报告》的请求事项予以处理”。因此,其所提诉讼在...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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