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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在行政诉讼中,被告适格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形式上适格,亦即《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有明确的被告”,是指起诉状指向了具体的、特定的被诉行... 查看详情 >>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诉讼主体资格实质上涉及的是人民法院启动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条件。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需主张其合法权益受到被... 查看详情 >>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法院是以没有利害关系从而不具备原告资格为由驳回其起诉的。因而,原告资格问题就成为本案的核心问题。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关系到什么样的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并启动对... 查看详情 >>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将“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修改为“行政行为”,目的是引入行政不作为、事实行为以及以行政协议为标志的双方行政行为,使《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 查看详情 >>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起诉时,基于初步证据确定具体、特定、可识别的行政机关,即可视为“有明确的被告”,至于起诉状载明的被告是否正确、是否适格,则是人民法院需要进一步审查确定的问...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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