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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由政... 查看详情 >>
1、集体土地登记程序申请人申请集体土地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明等材料,如实向国上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登记中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查看详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土地无偿、无期限,土... 查看详情 >>
土地储备是县级(含)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土地储备制度不仅具备调控土地供给的作用,也... 查看详情 >>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由于法定事由,可以依法被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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