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数据
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两种最为常见的行政征收类型。除此之外,前面章节提到的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了应对突发事件而紧急征调人力和征用财物,抑或为了... 查看详情 >>
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的作出主体都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审查是否超越职权的内容完全一致,故不再赘述。除此之外,审查补偿决定的合法性,还需要审查以下内容。第一,对补偿程序的审查。... 查看详情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的可诉行政行为,“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 查看详情 >>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因此,通常情况下,房屋征收公告仅是一个告知行为,并不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但个别情况下,如果市、县级人民政府未... 查看详情 >>
乡镇人民政府对违反乡村规划的违法建筑有权强制拆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有权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即强制拆除的对象只有违法建... 查看详情 >>
12年 (优于65.85%的律师)
12次 (优于92.48%的律师)
10次 (优于94.54%的律师)
135516分 (优于99.73%的律师)
一天内
3226篇 (优于75.89%的律师)